滨海港月亮湾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编制招标公告

滨海港月亮湾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编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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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港月亮湾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编制项目

一、滨海港月亮湾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编制项目已经滨海县招标办备案,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滨海港月亮湾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编制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滨海港月亮湾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编制项目

2.项目内容

规划设计范围北至翻身河,西、南至六合大道,东到海堤公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17平方公里。(具体详见范围图)

3.设计周期

本项目计划编制总时间为65天,规划将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其中包括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多次沟通:

(1)初完成现场踏勘、现状数据调研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并完成规划初步成果——15天

(2)进行规划成果汇报,征询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公众的意见——20天

(3)完成规划编制成果和专家论证——15天

(4)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完成项目规划编制——15天

4.编制深度及要求:

符合《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版)》和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的深度及成果要求。

(一)优化用地布局,做好整合规划

(1)详细进行现状资料调查和收集,分类梳理用地的审批和建设情况,做好用地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的成果,提出规划布局的调整建议和目标。

(2)注重上位规划的衔接。对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功能、交通组织,采用多方案优化比选。

(二)功能布局与土地利用控制要求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将居住、公共设施等主要用地划分至中类,涉及社区中心、消防、环卫、公共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的划分至小类;对地块划分、用地性质细分和土地使用兼容性加以说明,确定各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包括高度分区要求)

(三)道路交通及辅助设施规划要求

(1)合理组织规划地区内部道路及内外交通联系,确定规划道路功能构成及等级划分,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网络。

(2)做好与已实施道路的衔接,落实城市主、次干道的道路走向、红线宽度、道路断面分配、交叉口的组织方式等相关技术标准,城市主、次干道的控制点坐标和控制高程。原则确定城市支路的分布密度和交叉口的控制位置范围。

(3)结合旅游度假区特点落实停车场以及公交站场和公共停车场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4)明确主要道路广场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5)原则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客流汇集和疏散节点以及线形走向。

(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

结合旅游度假区特点安排公共设施配套,合理确定其类别、位置、规模、用地范围等控制要求。

(五)市政公用工程控制要求

结合用地布局和道路水网,综合布局电力、电讯、燃气、给水、雨水、热力、污水、有线电视、路灯等各类管线,明确各类工程管线主次干管的走向、管径、高程、规划控制廊道,以及地上地下附属设施布局位置和规模,形成管线综合规划,须达到专项规划深度。

(六)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引导要求

研究提炼旅游元素,制定城市设计导则,提出度假区内的空间形态控制要求,对区域特征要素:如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道路格局、景观节点、城市家具等进行分析,保证度假区景观的独创性、整体性、延续性和协调性。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或[注册规划师]。

3.项目组成员配备要求: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须包括规划、给排水、景观、建筑、交通专业技术人员,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

4.业绩要求:

(1)投标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

(2)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5.投标的项目组成员和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组成员和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若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若项目负责人是返聘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退休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返聘合同原件。

6. 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介绍信到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也可将网上查询的截图上传至系统,查询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有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报名时间: 2016年9月3日上午8:30至2016年9月 9 日17:00。

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投标人必须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工程建设投标报名确认函》,按确认函格式内容要求填写,投标人代表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或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后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将按照江苏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7日15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16年9月27日15时30分;

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6开标一室。

七、请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下载)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九、付款方式

1.提交初步规划编制成果并汇报后,付合同价(中标价)的10%合同款;

2.提交全部设计成果通过论证评审,中标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合同价(中标价)的70%合同款。

3.提交全部成果并经县政府批准后,支付合同价(中标价)的20%合同款。

十、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及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余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除符合性、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外,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费率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设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通过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为95%、96%、97%。

注: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形(包括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修正、评标结果公示后投标人被投诉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等)都不改变。

十一、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平方公里。

十三、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提出。

监管机构: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

投诉举报电话:****-********

传 真:****-********

十四、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招标人: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

联系人 :张诗 联系电话:159*****26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薛平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HSDL208@126.com

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

2016年9月3日

标签: 编制 详细规划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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