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功能拓展交易数据运行分析系统项目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功能拓展交易数据运行分析系统项目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功能拓展(交易数据运行分析系统)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运行分析系统集数据汇集、监测预警于一体,基于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建立,服务于各级情报信息部门工作人员的线索收集、比对、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为依托,实现行业监管信息与交易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综合利用,提供一系列符合业务需求、功能丰富强大、使用方便快捷的围标串标信息分析处理的工具和手段,为监管部门预警防范、领导决策方面提供多方位、深层次的信息支持,使领导指挥决策更加科学精确,数据分析更加精细化,为开展围标串标行为线索预警应用,有利于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优化本地营商环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性。
1、分析投标单位投标联系人雷同的标段,发现异常标段,并及时预警。
2、结合所有投标历史,分析投标单位在不同的标段下是否曾使用过相同投标联系人。以两个单位共同联系人次数为分析对象,挖掘出两单位的疑似潜在联系。
3、以投标联系人为分析维度,分析出一个联系人被多家单位共同使用过的情况,从而挖掘出疑似围串标团伙。
4、系统方案包含(专家与专家抱团关系分析系统模块、中标率异常分析系统模块、交易主体关系分析系统模块)。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本项目属定制式开发,是对现有电子交易平台功能延伸和拓展,从技术层面上具有唯一性。其中,大数据分析预警系统需要与现有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系统、开标系统、评标系统等各子系统高度关联,预警分析功能要融入现有电子交易的标前标中标后等各个环节。在系统建设及后期运维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对现有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新增功能开发、程序代码的优化等工作。另外还有三项优化营商环境功能也是对现有电子交易系统的再提升。
(二)确保数据质量安全的客观需要。大数据分析预警系统将为围串标行为认定、线索移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必须确保数据质量100%准确性。大数据分析预警系统与电子交易系统如由不同的软件公司开发,则数据在不同系统之间实时对接交互过程中传输质量难以保证,一旦出现错误,将直接影响围串标行为的认定甚至评标结果,且责任难以界定,对交易平台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三)项目顺利实施客观需要。本项目是落实审计要情整改意见的重要措施,工期要求紧,接口复杂,对开发和后期维护的难度大、要求高。如由其他软件单位承接项目,必然带来大量的对接工作,影响工期和整改效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结合现有交易平台实际情况,本项目符合本条款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张家港沙洲湖科创园(江帆路8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王发明 新乡市广播电视台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海 新乡市立通通讯有限公司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陈洪彦 新乡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28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08月28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4日12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异议反馈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需要加盖公章)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南新乡市人民东路市民中心5楼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0373-*******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新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东段69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市民中心5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3-*******

标签: 分析 拓展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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