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人大会议室装修及电子表决系统采购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CZFCG
*******本项目经剑川县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目前资金已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本项目实施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参加竞标。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剑川县人大会议室装修及电子表决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2、招标内容:会议室装修及电子表决系统采购安装,(详见采购清单);
3、招标规模:39.4万元;
4、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5、供货期:60日历天;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已年检企业营业执照;
(3)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备税务登记证;
(5)基本开户许可证;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且在投标人公司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电子表决系统安装、销售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请携带《投标报名申请函》(公告附件下载)前往报名,同时需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资质证书(新版)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⑨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原件的彩色电子扫件用申请人常用邮箱发送至jcxzfcg@163.com,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2、报名时间及地址:
2.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罗静 电话:
****-*******2.2、报名地址: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于 2016 年9月5日至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元,若需要邮寄另加手续费(含特快专递费)1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汇款当日寄送,售后不退。若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单位自带U盘拷贝。
※3.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报名申请函回执单。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1、递交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
2、递交时间: 2016 年9月13日下午14:30 以前。逾时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接收。
3、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4、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标时间: 2016年9月13日 下午14:30 开始。
五、投标保证金: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竞标必须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标准为: 4000.00元。递交保证金方式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地址: 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人:和芸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剑阳大街中段
联系人:段建国
电话:
****-*******2016年9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