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片区污水处理工程等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专题报告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片区污水处理工程等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专题报告

迪庆州纪委监委: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片区污水处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7号)、《迪庆州审计局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广场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8号)、《迪庆州审计局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片区及绿色产业园区水厂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9号)、《迪庆州审计局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市政3号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10号)、《迪庆州审计局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2012-2013年廉租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11号)、《迪庆州审计局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12号)、《迪庆州审计局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松园片区路网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14号)、《迪庆州审计局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道路太阳能路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15号)、《迪庆州审计局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老虎箐载能工业园区进场辅助道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16号)的工作要求,现将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审计专题情况报告你单位。

附件:1.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专题报告

2.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广场改造工程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专题报告

3.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片区及绿色产业园区水厂改造工程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专题报告

4.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市政3号路工程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专题报告

5.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2012-2013年廉租房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专题报告

6.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工程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专题报告

7.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松园路网改造工程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专题报告

8.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道路太阳能路灯工程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专题报告

9.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老虎箐载能工业园区进场辅助道路工程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专题报告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审计项目发现问题专题的报告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2019年审计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项目,下发《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7号)文件的要求,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认真进行了核实,现做如下专题报告:

一、 项目建设概况

该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下游1.5公里处的三家村沟旁,用地10.59亩。建设内容:新建0.25万立米/日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水收集主管DN600总长1.5公里。

项目主体工程于2013年9月6日开工,整体项目于2015年1月15日,现已交付使用6年。

二、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该项审计发现的问题,由于当时开发区设立专门的政务服务部门,项目建设过程中重进度,轻项目建设招标环节,违反项目公开招投标的相关规定。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三)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高度重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按照《迪庆州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一、迪庆州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三)采购标准: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货物和服务类20万元、工程类30万元》。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2: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审计项目发现问题专题的报告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2019年审计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项目,下发《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8号)文件的要求,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广场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一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二是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认真进行了核实,现做如下专题报告:

项目建设概况

该项目位于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境内,广场占地面积8778.9㎡,硬地面积5775.81㎡,绿地面积2281.03㎡,道路面积 722.06㎡。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蓄水池、旱喷泉、廊架等。

项目主体工程于2013年9月28日开工,于2014年5月29日竣工,现已交付使用7年。

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

该审计发现的问题,由于当时开发区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务服务部门,部门人员业务不熟,导致业务办理过程中适用采购标准不准确参照了《迪庆州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三、采购限额标准:(二)公开招标限额:服务类25万元以上〉执行。没有参照《迪庆州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三、(一)集中采购限额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和相关程序,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财政部或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组织采购,并将采购结果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相关规定。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三)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高度重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督促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今后政府采购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出现此类情况发生。

三、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

该项审计发现的问题,由于该项目是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为地方自筹,在原有广场上拆除重建,拆除工程部分已提前进入实施阶段,为避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隐患,受理了施工许可证业务并核发了施工许可证,提前借入项目监管,导致项目立项手续后补。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四)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引起高度重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按照《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和《建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3: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审计项目发现问题专题的报告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2019年审计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项目,下发《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9)文件的要求,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片区及绿色产业园区水厂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一是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二是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三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认真进行了核实,现做如下专题报告:

一、项目建设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境内,新建远期规模30 000立方米/日净水厂一座。

该项目于2013年10月16日开工,于2014年8月15日竣工完成竣工验收,现已交付使用6年。

二、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

该项审计发现的问题,该项目建设是为了提高开发区生产生活用水问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工程进度,轻项目建设报建审批程序,导致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办理。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七)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高度重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按照《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

该项审计发现的问题,由于当时开发区设立专门的政务服务部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整个中心片区及松园片区生活饮用水问题,时间紧任务重,忽视项目建设程序,重项目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轻项目建设招标环节的相关规定。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八)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高度重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按照《迪庆州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三、采购限额标准:(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货物类20万元以上、服务类25万元以上、工程类30万元以上。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及《迪庆州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一、迪庆州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三)采购标准: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货物和服务类20万元、工程类30万元》。达到数额标准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组织采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

该项审计发现的问题,由于当时开发区设立专门的政务服务部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推进速度要求时间较紧,部门办理业务人员,业务不熟,导致业务办理过程中适用采购标准不准确,参照了《迪庆州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三、采购限额标准:(二)公开招标限额:服务类25万元以上〉执行。没有参照《迪庆州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三、(一)集中采购限额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和相关程序,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财政部或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组织采购,并将采购结果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相关规定。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九)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高度重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出现此类情况发生。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4: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审计项目发现问题专题的报告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2019年审计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项目,下发《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10号)文件的要求,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市政3号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一是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二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三是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认真进行了核实,现做如下专题报告:

一、项目建设概况

该项目位于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片区,建设规模为:道路总长 1.411KM。

项目主体工程于2011年12月14日开工,2013年6月18日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现已交付并投入使用8年。

二、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

该项审计发现的问题,由于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为地方自筹,在原有道路上进行拆除重建,在建设过程中,过渡注重项目投资入库,轻项目报建审批环节,违反了基本建设程序。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六)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引起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采纳审计意见,今后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按照《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该项审计发现的问题,由于当时开发区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务服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部门人员业务不熟,导致业务办理过程中适用采购标准不准确参照了《迪庆州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三、采购限额标准:(二)公开招标限额:服务类25万元以上〉执行。没有参照《迪庆州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三、(一)集中采购限额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和相关程序,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财政部或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组织采购,并将采购结果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相关规定。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七)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高度重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出现此类情况发生。

四、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该项审计发现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不规范的问题,由于资金为地方自筹,当时开发区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务服务部门,部门政府采购程序监管不严格,违规签订公路栏杆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导致公路栏杆安装工程该项内容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八)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高度重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加强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出现此类情况发生。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5: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审计项目发现问题专题的报告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2019年审计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项目,下发《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11号)文件的要求,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2012-2013年廉租房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一是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的问题;二是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认真进行了核实,现做如下专题报告:

一、项目建设概况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中心片区纳鑫小区及雪映金江小区内,项目占地面积6.6亩,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廉租房200套,其中2012年建设100套、2013年建设100套。项目于2012年9月30日开工,整体于2014年3月21日完成竣工验收,现已交付投入使用7年。

二、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该项审计发现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该项目施工招投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010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投标文件》落实,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变压器及其安装工程,因属于电力设施工程,需向专业部门(电网公司)进行采购,并按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设施采购的相关要求进行采购。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四)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高度重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出现此类情况发生。

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该项审计问题,由于当时开发区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务服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推进速度要求时间较紧,部门办理业务人员业务不熟,导致业务办理过程中适用采购标准不准确参照了《迪庆州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三、采购限额标准:(二)公开招标限额:服务类25万元以上〉执行。没有参照《迪庆州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三、(一)集中采购限额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和相关程序,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财政部或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组织采购,并将采购结果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相关规定。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五)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高度重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出现此类情况发生。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6: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审计项目发现问题专题的报告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2019年审计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项目,下发《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12号)文件的要求,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认真进行了核实,现做如下专题报告:

一、项目建设概况

该项目建于距离经济开发区约12公里的拉玛落村南侧木碧湾片区巴喜落冲沟。建设内容为新建有效库容39.68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1座、新建处理能力40立方米每日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1座及附属设施、新建容积8600立方米渗滤液调节池等。

工程于2013年10月10日开工,于2016年6月1日竣工验收,现已交付并投入使用5年。

二、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该审计发现的问题,由于当时开发区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务服务部门,项目实施过程中时间紧任务重,批复外捆绑项目,没有参照《迪庆州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三、(一)集中采购限额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和相关程序,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财政部或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组织采购,并将采购结果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相关规定。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第(四)的要求,我区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在下一步工作中,集中加强学习《迪庆州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今后招标工作按照《迪庆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国家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投标,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7: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审计项目发现问题专题的报告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2019年审计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项目,下发《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14号)文件的要求,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松园路网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一是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二是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认真进行了核实,做如下专题报告:

一、项目建设情况

该项目位于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松园片区。批复建设规模为路网改造1600米,实际完成路网改造1619.6米。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路沿石、栏杆、挡土墙等。

项目主体工程于2012年3月8日开工,于2013年10月30日竣工验收,现已交付使用7年。

二、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该项审计发现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不规范的问题,由于资金为地方自筹,当时开发区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务服务部门,部门政府采购程序监管不严格,违规签订公路栏杆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导致公路栏杆安装工程该项内容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四)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高度重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加强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范围的学习,今后公开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招标范围及规定执行,杜绝出现此类情况发生。

四、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

该项审计发现的问题,该项目是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为地方自筹,在原有道路上进行拆除重建,在建设过程中,过渡注重项目投资入库,轻项目报建审批环节,违反了基本建设程序。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五)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引起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采纳审计意见,今后项目报建审批工作按照《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8: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审计项目发现问题专题的报告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2019年审计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项目,下发《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15号)文件的要求,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道路太阳能路灯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一是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二是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认真进行了核实,现做如下专题报告:

项目建设概况

该项目位于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绿色产业园区至中心片区,是以安装太阳能灯为主,兼顾基础施工工程的项目。批复建筑规模和内容:绿色产业园区至中心片区2.82km,下线单面设置,每30m设置一盏;中心片区至老虎箐1.5km,下线单面设置,每30m设置一盏;松园片区路网改造工程1.644km,双面设置,每50m设置一盏;中心片区7#号路设置20盏;中心片区3#路1.4km,单面设置,每30m设置一盏:木碧湾园区路0.6km,双面设置,每50m设置一盏;其它村庄6个,设置60盏,共安装太阳能灯328套。

项目主体工程于2012年2月1日开工,于2014年6月21日竣工验收,现已交付使用7年。

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

该项审计发现问题,由于当时开发区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务服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推进速度要求时间较紧,部门办理业务人员,业务不熟,导致业务办理过程中适用采购标准不准确,参照了《迪庆州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三、采购限额标准:(二)公开招标限额:服务类25万元以上〉执行。没有参照《迪庆州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三、(一)集中采购限额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和相关程序,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财政部或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组织采购,并将采购结果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相关规定。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五)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高度重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出现此类情况发生。

三、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

该项审计发现问题,由于当时开发区处于创建园林城市的创建期,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该项目建设是为提高城区路灯亮化率,改善道路照明现状,方便居民夜间出行,项目前期建设审批程序上,重项目进度,轻项目报建审批,违反了项目建设报建审批手续程序。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六)条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高度重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按照《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9: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审计项目发现问题专题的报告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2019年审计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项目,下发《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0〕16号)文件的要求,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老虎箐载能工业园区进场辅助道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一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二是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认真进行了核实,现做如下专题报告:

一、项目建设概况

该项目起点位于国道214线龙洞河桥头,终点顺接于园区场内道路。

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9月20日,现已交付使用9年。

二、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该审计发现的问题,由于当时开发区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务服务部门,部门人员业务不熟,导致业务办理过程中适用采购标准不准确。监理、设计服务类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五)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严格按采纳审计意见,督促落实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按照《迪庆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国家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投标。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

该项审计发现的问题,该项目建设是为了,对重工业园区提供有力交通基础条件,为下一步招商引资提供重要的经济效益,创收全州财政收入,州委州政府对开发区建设项目推进速度要求较紧,结合开发区建设发展实际,项目前期建设审批程序上,重项目进度,轻项目报建审批环节,违反了项目建设报建审批手续程序。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六)条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高度重视,严格采纳审计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的问题,按照《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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