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芦居山林场2320亩造林工程招标公告
泰和县芦居山林场2320亩造林工程招标公告
泰和县芦居山林场2320亩造林工程招标公告
泰和县芦居山林场今冬明春造林山场经林业局批准,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泰和县芦居山林场
二、工程名称:泰和县芦居山林场2320亩造林工程
三、工程地点:泰和县芦居山林场天马山分场
四、工程概况:
4.1山场座落与规模:
4.1.1:冠朝镇宏冈村官田组320亩
4.1.2:冠朝镇社下村后谷组600亩
4.1.3:冠朝镇东岭村西坑组500亩
4.1.4:冠朝镇宏冈村三冈组600亩
4.1.5:上模乡灵溪村寺口坑300亩
4.2 建设内容: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2023)》要求 ,工序含清山、整地、挖穴、施肥、回填及栽植等。
4.3技术措施:
(1)林地清理。经批准,可以炼山的山场采用炼山清理;不准许炼山的山场采取归(条)带清理。清理时,将采伐迹地内的枝丫沿等高线进行归(条)带,带间宽为造林密度中的行间距。因采用该清理方法便于整地、植苗及抚育管护;同时,还可防止水土流失和增加土壤肥力,促进幼树生长。
(2)造林密度。根据立地条件、树种类型、培育目标及经营习惯等确定各树种合理的造林密度,但最低造林密度不能低于《造林技术规程》(GB/T *****-2023)的规定。新造模式的初植密度为杉、阔混交167株/亩(株行距2m × 2 m)和湿、阔混111株/亩(株行距2 m × 3m);油茶新造模式的初植密度为56株/亩(株行距3 m × 4 m),高标油茶新造(水肥一体化)模式的初植密度为63株/亩(株行距3 m × 3.5 m);林下套种珍贵树种模式的初植密度为56株/亩(株行距3 m × 4 m);
(3)整地。采用穴垦整地。挖穴时心土、表土分开堆放。为便于表土回穴作业,表土堆放在穴上方,心土放穴下方。穴规格:杉阔、湿阔50 cm × 50 cm × 40 cm;油茶新造60 cm × 60 cm × 50 cm。
(4)施基肥。整地挖穴后,按不同项目每穴施复合肥0.25 kg或有机肥3-10 kg,回填表土至种植穴深2/3处,施入基肥与表土混合均匀后,再将土回填到高出地面约10 cm。
(5)苗木规格。为了提高造林成活率和林木生长量,要求使用定点育苗基地供苗,并做到严格选苗上山造林,其中:乡土及珍贵阔叶树种采用1年生I级轻基质容器苗或裸根苗苗高0.4 m以上;湿、杉采用良种繁育的1年生I级裸根苗苗高0.3 m~0.6 m,地径0.3 cm~0.6 cm;油茶苗从我省推荐的“赣无”、“长林”系列的油茶良种中选择使用,能提供上述规定良种的证明材料,并对所供穗条与苗木的良种品质负责。油茶新造项目采用二年生以上容器苗,苗高0.25m以上,地径0.4cm以上,高标(水肥一体化)油茶新造项目苗采用三年生容器苗,苗高0.8m以上,地径0.8cm以上;Ⅰ级苗使用率至少达到95%以上。
(6)栽植。阔叶树种可与杉木同期栽植,栽植时最好选择雨后土壤湿润或雨前栽植,栽植时做到根舒苗正,复土细致,层层培土踏实,上复细土,呈馒头状,以防积水。阔叶树种轻基质容器苗在运输过程中(包括运送到造林小班)应确保容器的完整性,有利于提高造林成活率。
五、资金来源:上级专项债资金和单位自筹
六、标的划分:一个标的。
七、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为 245万元。
八、工期要求:2025年04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
九、对投标人员资格要求:
9.1投标人应具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营造林施工、林木育苗等农业技术开发的公司)
9.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业绩及信誉良好的企业;
9.4未被林业主管部门列为“不诚信黑名单企业”。
9.5无安全事故发生记录
9.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系统不支持银行汇票、银行保函,只接受电子保函、银行转账,请各投标人按此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7投标企业承诺书
①投标人( 公司) 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 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林业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围标串标、 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行政处罚。
②投标人( 公司) 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 前 36 个月无被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限制在本地区 参与投标的行政处罚。(限制区域指吉安地区范围内)
③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执行者,无吉市 管办字 [2024]7 号文件规定的联合惩戒失信行为,未纳入国家开展的联合惩戒失信名单。
④本公司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承诺在施工当中严格履行项目责任人终身责任,不随意更换投标承诺的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
⑤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9.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9.9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设置评标专家3人。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8:30前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4、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单位:泰和县芦居山林场
联系人:刘建明 联系电话:15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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