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坝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征迁安置及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高井新居经济适用房招标公告

东坝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征迁安置及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高井新居经济适用房招标公告

关于安康市东坝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征迁安置及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高井新居经济适用房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安康市东坝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征迁安置及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高井新居经济适用房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安康市东坝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征迁安置及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采购项目名称:高井新居经济适用房采购

采购内容:采购经济适用房54套。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的高井新居经济适用房54套是由安康市房管局建设的,为解决东坝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被拆迁户安置问题,购买已建成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安置城东大桥拆迁户。购买市房管局高井新居小区1号楼54套房,建筑面积4165.2平方米。高井新居小区经济适用房具有唯一、单一来源的特性,基于以上原因,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高井新居经济适用房

房源供应单位名称:安康市房管局

地 址: 安康市滨江大道1号

四、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期限: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9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一)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安康市东坝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征迁安置及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联 系 人: 方先生

电 话: ****-*******

七、其他事项

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相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及财政部门。

安康市东坝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征迁安置及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 5日

高井新居经济适用房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6年9月4日

省级一级

预算单位

安康市东坝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征迁安置及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使用单位

安康市东坝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征迁安置及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项目名称

东坝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征迁安置

项目金额

1152.1万元

专家1

论证意见

高井新居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属安康市房管局建设具有唯一性

专家姓名

王照泰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安康市交通局

专家2

论证意见

高井新居经适房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是市房管局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建设的房屋,用于安置房能够促进拆迁。

专家姓名

王贤良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安康市住建局

专家3

论证意见

高井新居经济适用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与东坝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用地很近,就近安置拆迁户,符合群众意愿,对项目建设房屋征收具有推进作用。

专家姓名

廖邦友

职称

工程师

工作单位

安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标签: 经济适用房 保障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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