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辆段2024年自行安排技术改造项目购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辆段2024年自行安排技术改造项目购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辆段2024年自行安排技术改造项目购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LX-JG-********-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辆段2024年自行安排技术改造项目购置(二次)采购人为齐齐哈尔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辆段2024年自行安排技术改造项目购置(二次)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物资明细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性质要求
1.报价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进口产品国内总经销或总代理相当于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报价)。
(二)供货业绩要求:
报价人需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供货业绩,要求提供标的产品制造商近三年内(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任一年的发票或采购合同或国铁集团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采购订单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的是代理商供货业绩,则还须提供该代理商与标的产品制造商的发票或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三)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6.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在近一年内(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4)近三年内(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
(5)如(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6)投标物资(设备)使用美光公司产品。
(7)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发布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本条款适用于非公开招标采购】
(8)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报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同一地址的。投标人(报价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营业执照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评审要求:1-12、16(2)(3)(4)(5)(6)条须逐条响应,13-15、16(1)(8)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28日 13:00至2024年9月2日 0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全自行走电动液压剪叉式升降平台:0元、储气罐: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 09:00,地点为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111号齐齐哈尔车辆段。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齐齐哈尔车辆段

地 址: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11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周振海

电 话: 138*****578

传 真: /

电子邮件:qlsbdx@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8月28日

,哈尔滨,齐齐哈尔

标签: 自行安排技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