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公司经发大道加气站充电示范站充电设备招标公告
宜春公司经发大道加气站充电示范站充电设备招标公告
本询价项目为宜春公司经发大道加气站充电示范站充电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项目编号:TZXT-YCGS-2024-B024,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3-10-04C-2024-D-E*****),采购人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可前来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宜春公司经发大道加气站充电示范站充电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拟利用宜春公司经发大道加气站建设1座“充电示范站”。本项目为充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本采购范围包括4个充电车位2台120KW直流充电桩(双枪)及所需的与此相关的所有设备交货、运输、安装、土建、调试、平台对接及升级服务等。
(1)※工期:自合同签订45天内完成供货、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和验收。
(2)安装地点:宜春公司经发大道加气站。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4)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36个月。
1.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含税),选取一名中选人。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响应人为分支机构的,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机构)独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总公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响应人须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制造商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经销商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代理商。
(1)若响应人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若响应人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①制造商授权函。②所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品牌制造商向其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次响应,如果同一品牌授权多家单位参与本次响应,则该品牌授权的所有响应人作否决响应处理;同一响应人所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不得出现两个及以上品牌、同一充电设备不得出现两个及以上规格型号,否则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响应处理。)
2.3业绩要求:响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少一份已签署同类合同(充电设备采购类)。合同以提供规定时间内签订的合同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页、承包内容关键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合同原件备查)。
2.4响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2.5其他要求: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响应人股东关系构成表》及《关联关系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7具有良好的信誉,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响应人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响应的其他情形。
本资格项响应人应提供响应信誉承诺函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可在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价文件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8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2日17时30分。
4.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响应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购买、费用支付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响应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响应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响应人,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4.3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纸质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日15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109号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文件,需提前寄送纸质响应文件并及时与收件人联系。邮寄地址即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余女士,联系电话:150*****479)。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的人员需现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近三个月由响应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无需密封包装,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响应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与其他响应文件邮寄信息相同或与其他响应文件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其文件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唱价,采购人邀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5.5响应保证金:4000元人民币。
※5.6响应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与其他响应文件邮寄信息相同或与其他响应文件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其文件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深圳交易集团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109号
联 系 人:余女士
电 话:150*****479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汉港凯旋中心19楼
电子邮件:gczxjxjk@163.com
联 系 人:毛初鹏、喻成、徐逸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376724*****
采购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标签: 充电设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