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相关要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运局。由区交运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政策法规与审批服务科、规划建设科、安全监管科负责人为成员。
(二)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组织实施,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公开透明、公正高效
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切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四)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两个部门多个专业,需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准备抽查相关业务资料,协调执法人员,做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不断提升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成效。
(五)“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
区交运局承担的工作按要求尽职尽责,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在检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信息公示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依法加大惩处力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应予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进行。
二、建立“双随机”名录库
(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按照统计工作的需要,确定检查领域和范围。建立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名录,将区交运局执法检查领域和范围内的调查对象作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的抽样框,按照事先确定的随机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确保监管对象齐全。
(二)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三)加强动态管理
对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维护、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检查对象齐全、检查人员合格。
三、建立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盘龙区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职责,对检查对象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1.交通运输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信用管理、合同履约管理。
四、随机抽查的范围和工作流程
(一)抽查范围
1.抽取不低于30%的交通运输企业、建设项目;
2.抽取不低于30%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从业单位。
(二)名单抽取和派发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随机匹配,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三)组织实施
1.盘龙区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3月31日至11月30日组织执法人员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对企业的检查事项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时各科室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的依据、内容和要求。
2.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应当及时收集有关书证、物证、试听材料等证据材料,并注明证据来源;应当规范现场检查记录,向检查对象询问有关情况时,应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并经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的签字或盖章,笔录内容要全面、客观、完整;要运用电子化手段对检查过程留痕。
(四)抽查结果公示
对单个检查对象检查结束后7日内,由检查人员对检查情况作出检查报告,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如果检查未发现问题或是良好信息,报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具体负责检查的人员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中,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如果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进一步补充证据、完善程序的,应及时报请分管领导依法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立案查处,继续保持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交运局对此次部门抽查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并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联合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联合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档案要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严肃抽查纪律
各执法检查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
“双随机”联合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结合省、市、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联合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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