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视频监控信息技术服务项目A包、B包、C包、D包、E包公开招标交易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视频监控信息技术服务项目A包、B包、C包、D包、E包公开招标交易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视频监控信息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视频监控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9月19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131*****043*****
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视频监控信息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895万元(A包358.86万元、B包1355.25万元、C包27.92万元、D包100.45万元、E包52.5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895万元(A包358.86万元、B包1355.25万元、C包27.92万元、D包100.45万元、E包52.52万元)
采购需求:A包廊坊市工业园区、建成区生态环境视频监控信息技术服务;B包廊坊市生态环境视频监控信息技术服务;C包廊坊市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视频监控服务;D包农村散煤复燃监控信息技术服务;E包廊坊市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周边视频监控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A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11月2日起至2025年11月1日止);B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12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止);C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D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12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止);E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其中要求A包获得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将采购项目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B包获得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将采购项目合同总金额的35%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8月28日至 2024年9月3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19日 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供应商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316-*******。
2、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网址:http://ggzy.hebei.gov.cn/tss/municipalpage.html?code=1310。
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
联系方式:陈则亮 0316-*******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瑞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朗园1-1-1309
联系方式:殷志超 0316-*******
7.3.中心服务责任人: 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2层
电话 :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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