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油菜种植补助资金及下达2024年扩种油菜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关于调整2023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油菜种植补助资金及下达2024年扩种油菜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经各乡镇、街道测产验收,全区2023年秋冬种2024年收油菜面积达到75kg以上的2001.28亩。

根据《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南平市建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的通知》(潭农综〔2023〕77号),按实际种植情况给予补助,采取多还少补原则,要求各相关乡镇、街道退回及追加油菜补助资金(详见附表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2号)文件要求,下达2024年扩种油菜项目补助资金5.3万元,主要支持2023年全区油菜秋冬种植大户或经营主体。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个方面,一是物化投入补助。对油菜生产需要的肥料、农药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育苗、机耕、机播(含机械移栽)、统防统治、机收和加工服务全环节或分环节给予补助。补贴标准根据下达补助资金总额和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测算,全区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详见附表2)。

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1日-8月27日),如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联系电话:0599-*******

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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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扩种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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