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辐照治疗装置招标公告
红外辐照治疗装置招标公告
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的委托,对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外辐照治疗装置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KAD16GZ0815-36L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外辐照治疗装置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 | 备注 |
1 | 红外辐照治疗装置 | 1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应具备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人必须为所投标的货物的制造商或者为有销售授权的代理经销商;若为代理商,则须出具对本项目合法、有效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4、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5、投标人必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应具备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出具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9月06日 至 2016年09月2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乘坐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7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910房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2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910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9 月 06 日 至 2016 年 09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636号 |
联系人: 巫主任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910房 |
联系人:朱小姐、吕小姐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18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朱小姐、吕小姐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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