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i调解”智慧管理平台及宝安区人民调解智慧平台运营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宝安区“i调解”智慧管理平台及宝安区人民调解智慧平台运营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为保障宝安区“i调解”智慧管理平台及宝安区人民调解智慧平台继续正常运营,将科技能量注入调解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宝安区司法局自行采购管理制度》等规定,为保证采购到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以公开、公正为原则,选取符合资格的专业服务供应商。现就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基本内容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i调解”智慧管理平台及宝安区人民调解智慧平台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最高预算金额:37万元(含税);
(三)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深圳市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标公司应当具有为政府机关提供类似服务的实践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有关证明材料);
(五)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聘,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三、服务内容
(一)驻场运维服务:在运维期限内,提供1名驻场人员在司法局参照用户工作时间进行现场运维保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操作指导、因系统缺陷导致的各种BUG的修改、因操作失误导致的数据错误维护等以及系统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
(二)远程维护服务:用户出现系统故障时,提供电话、微信或远程访问等方式进行系统故障的处理、技术咨询、咨询服务等工作,故障响应时间不高于1小时。
(三)按月巡检服务:驻场运维人员除日常维护外,每月还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优化系统软件,并做好系统运行情况记录;对可能出现的故障提供解决预案及系统功能改进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现场指导。
(四)功能优化服务:针对软件建设合同范围内的功能,根据用户要求提供软件功能优化服务。
(五)定期培训服务:提供针对项目系统的定期现场免费培训服务。
四、报价文件及递交方式
(一)报价文件构成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简介及服务方案、报价单;
3.其他可以说明业务能力的材料。
(二)递交方式及要求
1.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所有报价文件必须进行密封(加盖公章);
2.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二十一区前进一路76号408室;
3.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通过EMS邮寄提交。
五、项目评审标准
由宝安区司法局相关科室组成评审小组,对投标公司的资质、报价、方案、相关业绩等进行评审比较,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本项目承接单位,报局党组会审核通过后,与其签订合同。
六、公告起止时间
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其他事项
(一)参与遴选公司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有关本次遴选相关事宜,可以向宝安区司法局咨询。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