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建设营盘镇生猪产业扶持(二次)招标公告
201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建设营盘镇生猪产业扶持(二次)招标公告
201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建设营盘镇生猪产业扶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2016-09-05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建设营盘镇生猪产业扶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进场交易编号:LPCG[2016]024-1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人民政府委托,对“201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建设营盘镇生猪产业扶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建设营盘镇生猪产业扶持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腾普兰招字:2016-02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采购单位:兰坪县营盘镇人民政府
2.5交货及安装地点:怒江州兰坪县(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6招标内容及数量:生猪1751头,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7项目预算:182.1330万元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两年内完成两项以上(含两项)类似业绩;
3.6投标人所投产品应适应本地养殖;
3.7 投标人应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05日至2015年09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坪县人民路2号怒江州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投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
(6)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7)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
(8)种猪养殖许可证复印件。
5.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00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兰坪县人民路12-1号怒江州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兰坪县人民路12-1号怒江州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公示日期:2016年9月05日至9月09日
6.5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6万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6.5.1 交纳时间: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时前一次性汇至云南省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凭据不再装订到投标文件投标函中。保证金交纳情况以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宣布为准。
6.5.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或转账。
6.5.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法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
6.5.4 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LPCG[2016]024)例,因未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而查询不到保证金情况的,视为未交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5.5 中标候选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其余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6.5.6 未按相关要求存入我中心账户的资金,开标5个工作日后需凭《退拨申请》按照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制度予以退还。
户 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坪县支行
账号:****************631
7、公证
本次项目开标会议将邀请公证处派员对开标进行现场公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
9、重点注意事项:
投标人投标时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法定代表人(原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供专家及公证进行查验核对,未提供者作为无效投标。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坪县营盘镇人民政府
地 址:营盘镇苍东村委会营盘街1号
联 系 人:赵中银
联系电话:139*****231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怒江州兰坪县团结路11号富源商住楼B-2-1
联 系 人: 左翠
电 话:****-******* ; 159*****083
日 期:2016年9月5日
招标
|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