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4级新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比选公告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4级新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比选公告
2024年,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4级新生入学拟购买意外平安保险。为认真做好保险单位比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4级新生意外平安保险服务项目
比选方式:经审查后综合评分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
采购需求: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4级新生意外平安保险服务项目清单,体检费用不高于35.00元/人·年。
服务保障内容:条款名称 | 保险责任名称 | 保险金额(元) | 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元) | 每次事故免赔额(元) | 给付比例 | 等待期 |
学生意外伤害 保险(长期)条款 | 意外身故、伤残给付 | *****.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附加学生疾病身故保险条款 | 疾病身故给付 | *****.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0天 |
附加学生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 住院费用补偿 | *****.00 | 不适用 | 详见特约 | 详见特约 | 疾病30天 |
附加学生意外伤害门诊急诊医疗保险条款 | 意外门诊急诊费用补偿 | *****.00 | 详见特约 | 详见特约 | 详见特约 | 不适用 |
保险费 | 人民币: | 保险期限:三年 | ||||
特别 约定 | 1.本保险方案中涉及的意外、疾病类医疗费用为必需且合理的、符合当地政府颁布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 2.本保险方案《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条款》针对意外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部分:若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本公司在扣除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部分后,剩余部分按100%赔付;若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本公司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90%赔付; 3.本保险方案《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条款》针对疾病导致的住院费用补偿部分:若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剩下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按80%进行赔付;若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70%进行赔付; 4.自杀、先天性疾病、既往病史不在赔付范围内。 5.疾病保险责任等待期为30天,转保续保不受等待期限制,但理赔时需提供与本保单保险期限相衔接的上一年度保单。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2.申请人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申请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
4.在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区内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固定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5.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遴选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6.根据评分标准所拟订的其他资料文件,胶装一式三份。
三、项目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 9月7日10:00
地点:毕节职业技术学院D-201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189*****234
陈老师:156*****887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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