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执勤服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执勤服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公安厅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FJJF[GK]*******、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执勤服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执勤服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F[GK]*******

项目名称: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执勤服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636,449.47元

采购包1(春秋执勤服A):

采购包预算金额:4,089,780.2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89,780.20元

投标保证金: 40,897.8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制服 春秋执勤服A 21,380(套) 详见招标要求 4,089,780.2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2(春秋执勤服B):

采购包预算金额:4,025,315.47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25,315.47元

投标保证金: 40,253.1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制服 春秋执勤服B 21,043(套) 详见招标要求 4,025,315.47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3(2019款夏执勤服、2019款长袖制式衬衣):

采购包预算金额:3,085,985.4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85,985.40元

投标保证金: 30,859.8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制服 2019款夏执勤服 29,487(件) 详见招标要求 2,223,319.80 工业
3-2 A********-制服 2019款长袖制式衬衣 11,721(件) 详见招标要求 862,665.6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4(裙子、单裤):

采购包预算金额:2,300,233.4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300,233.40元

投标保证金: 23,002.33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A********-制服 裙子 596(条) 详见招标要求 40,015.44 工业
4-2 A********-制服 单裤 38,623(条) 详见招标要求 2,260,217.96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5(内穿衬衣、长袖制式衬衣、2019款内穿衬衣、礼服白衬衣):

采购包预算金额:3,135,13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135,135.00元

投标保证金: 31,351.3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1 A********-制服 内穿衬衣 3,001(件) 详见招标要求 273,091.00 工业
5-2 A********-制服 长袖制式衬衣 5,324(件) 详见招标要求 431,244.00 工业
5-3 A********-制服 2019款内穿衬衣 36,477(件) 详见招标要求 2,152,143.00 工业
5-4 A********-制服 礼服白衬衣 4,723(件) 详见招标要求 278,657.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2: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3: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4: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5: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应在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中具有本采购包内执勤服(春秋/冬)生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装财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文件,同时在证明文件中须将目录企业所投采购包品种用记号标注)。并且投标人还须针对本项内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另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采购包2:

(1)投标人应在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中具有本采购包内执勤服(春秋/冬)生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装财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文件,同时在证明文件中须将目录企业所投采购包品种用记号标注)。并且投标人还须针对本项内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另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采购包3:

(1)投标人应在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中同时具有本采购包内执勤服(夏)和衬衫(制式)生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装财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文件,同时在证明文件中须将目录企业所投采购包品种用记号标注)。并且投标人还须针对本项内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另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采购包4:

(1)投标人应在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中同时具有本采购包内裙子和单裤生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装财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文件,同时在证明文件中须将目录企业所投采购包品种用记号标注)。并且投标人还须针对本项内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另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采购包5:

(1)投标人应在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中同时具有本采购包内衬衫(内穿)和衬衫(制式)生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装财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文件,同时在证明文件中须将目录企业所投采购包品种用记号标注)。并且投标人还须针对本项内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另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及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8号文及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28 至 2024-09-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8楼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安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一芝

电话:059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


标签: 公安厅 执勤服 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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