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鼎贰号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采购第五次磋商邀请公告

银鼎贰号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采购第五次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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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公告

拟对银鼎贰号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采购(第五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Z2024-ZZ-04 。

2.项目名称:银鼎贰号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采购(第五次)

3.最高限价(?含税 □不含税):

全程营销代理总费用为销售产值的3.80%,总价约3500万元(包含营销推广费用、销售代理费用);

4.服务期限:暂定36个月。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三、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 *****㎡(101.0385 亩)容积率≤2.2 绿地率≥35%拟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商业面积7500平方米)地下车位约 1500 个。配套工程包含土建,室内安装,室内外综合管网,绿化,照明,供配电系统,消防以及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工程,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四、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本项目住宅、商业、地下车位营销代理,营销策划,详细要求详见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各项招投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房地产营销代理类或市场营销策划类项目。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具有1个已履约完成50%及以上的单个项目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地产全程营销(或销售)代理或独家营销(或销售)代理业绩。(注:①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约定营销代理费用总额50%的税务发票复印件,建筑面积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进行佐证;②如合同未约定费用总额的则以项目可售面积乘以项目销售均价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总计容面积视为项目可售面积(若未备注总计容面积,只备注总建筑面积,则用总建筑面积除以1.3后视为项目可售面积);投标人提供业绩对应项目不低于3套住宅的网签合同备案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开户名称:邻水银鼎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邻水县支行;账号:226*****040******,在备注栏中须注明:银鼎贰号营销代理文件资料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文件资料费回执单,以上资料均盖鲜章后扫描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cb191*****996@qq.com,招标人收到报名资料并核实后,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是2024年8月29日09:00至2024年9月9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10日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邻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邻水县鼎屏镇凤凰路83号)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邻水银鼎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邻水县鼎屏镇凤凰路41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826-*******

2024年8月28日

标签: 营销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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