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中学招标公告
民族中学招标公告
为规范威宁民族中学招投标程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校决定公开对具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入围,择优选择具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我校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威宁民族中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入围比选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提供信用查询或比选申请人信用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的响应人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建议自行查询并将查询截图做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时间)
(7)比选申请人需承诺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文件,不违反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私自泄露或违规出售招标文件及其内容,需注明“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入围资格并移交发改、财政等部门依法处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比选申请人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选的代理机构(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 8 月28 日09:00至2024年 9月3 日17: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获取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报名所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地点(开标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 月 4日 00: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递交资料。
2.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威宁民族中学总务处
比选联系人及电话
比选联系人:余 魏
联系电话:15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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