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港洋浦港区航道改扩建工程施工环保措施公示第一次

洋浦港洋浦港区航道改扩建工程施工环保措施公示第一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规定,现将洋浦港洋浦港区航道改扩建工程施工期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予以公开。如对本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工程建设期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控股大厦 邮编:******

联 系 人:徐大为 联系电话:138*****181

电子邮箱:********@qq.com

一、开工建设情况

2024年3月25日,洋浦港洋浦港区航道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

二、工程参建单位

参建单位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

江苏科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生态环保技术服务单位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

三、工程基本情况

确立文件

琼发改审批函〔2023〕152号,琼交运审批〔2023〕18号,浦交港字〔2023〕438号。

建设性质

改扩建

建设地点

洋浦港位于海南省西部洋浦湾内,是新兴的深水工业港、洋浦经济开发区的依托港,是海南省的重要对外口岸之一,拟改扩建航道长13.074km,分为外、中、里三段。

建设内容

外段和中段航道按满足20万吨级集装箱船单线乘潮通航,里段航道按满足7万吨级散货船单线全天候通航的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临时围堰工程、航标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四、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要素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环境

⑴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期尽量避开区域幼鱼幼虾保护区保护期,及其他重要生物和主要渔业资源的产卵、育幼、索饵、洄游等敏感时期,或在该时期尽可能降低施工强度、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鱼类产卵和仔鱼生长的影响。

⑵加强施工环境管理,对油污水、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禁止向海域排放,杜绝污染事故特别是溢油事故的发生。

⑶严控临近儋州磷枪石岛珊瑚礁市级自然保护区航道的疏浚工程,设置防污帘,以减少对保护区珊瑚礁生态系统的影响,并采取跟踪监测、健康评估以及增殖放流、布设人工鱼礁、底播增殖等海洋渔业生态补偿措施。

水环境

⑴禁止施工船舶向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生态环保红线区、一类海域、重要渔业水域以及其他需特殊保护的海域排放船舶污染物。

⑵施工船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

⑶施工船舶的生活污水及油污水排放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或船上临时收集,由有资质的接受船接收。

⑷施工船舶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少量废油等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接收单位接收。

声环境

⑴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陆域吹填区运输车辆噪声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GB1495-2002),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⑵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施工设备低噪声运行状态。

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⑷禁止船机设备噪声达不到船检要求的施工船舶进入航道从事疏浚作业,尽量减少施工船舶交通噪声影响。

环境空气

⑴陆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和清扫,配备洒水车。汽车运输砂土、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篷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

⑵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及船舶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

固体废物

⑴航道海域距离陆地3海里以内,根据《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规定,施工船舶垃圾禁止在本航道海域排放。

⑵施工期船舶垃圾应收集交由接收船接收,陆域施工场地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⑶疏浚泥沙部分吹填至临时围堰,其余泥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2017修订)》等相关要求,外抛至指定海域。

环境风险

⑴施工船舶必须接受安全检查,海域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水上作业安全培训和教育,落实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海浪较大时,当达到施工船舶的抗风浪等级前,施工船应停止施工作业。

⑵制定本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事故应急联动机制。

⑶配备围油栏、吸油毡等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和设备。

⑷开展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

环保管理

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制定环境保护专项方案和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负责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实施,保障环保措施、环保投资落实到位。

环境监理

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发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施工行为,及时制止并要求整改,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环境监测

按监测计划开展工程区域海水水质、水文动力、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鱼类资源、鱼类早期资源、珊瑚礁、红树林、中国鲎、海草床等)、大气、噪声等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工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改扩建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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