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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应急物资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应急物资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现进行公开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保证油库、加油站、加气站(LNG、CNG)以及其他新能源站等
基层库站日常应急物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 88 号令)、《危化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30077
—2023 等相关规定要求,经采购人审批,现对分公司应急物资新购进行公开谈判,预
算总额 49.8 万元。
2.2 采购范围:基层库站突发情况需要的抽油泵等应急物资,详见《附件 1.应急物
资产品台账》。采购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可以兼投兼中。
标段一:AED 自动体外除颤器 2 台;
标段二:应急物资采购明细其他应急物资(详见第六章格式 7-2 分项报价表)。
2.4 最高限价:标段一最高限价 39800 元,标段二最高限价 458200 元。
2.5 质保期:质保要求≥1 年。
2.6 交货期:交货期≤15 天。
2.7 交货地点:按要求配送至各地市公司。
2.8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1.应急物资产品台账》。
2.9 合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
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谈判时执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人
员、信誉及其他文件)。法人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谈判。
(2)本项目允许制造商、代理商或者贸易商参与。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
目唯一授权,同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谈
判。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谈判时,制造商为有效供应商;
两个以上代理商同时谈判时,以取得唯一授权(项目授权高于区域授权)的代理商为
有效供应商。
(3)标段一供应商必须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还需具备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标段二中所涉及的防爆物资必须提供防爆合格证,物资明细中所涉及的消
防物资,属于国家消防部门强制认证范围的,供应商需提供对应物资国家法定的认证
机 构 颁 发 的 有 效 的 CCCF 证 书 , 并 能 在 《 消 防 产 品 信 息 查 询 系 统 》 ( 查 询 网 址 :
https://www.cccf.com.cn:8088/certSearch/page/qzxrzxxgb)查到该产品及对应产品生产厂
家,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截图。
3.2 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
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承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
自拟)。
3.3 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谈判截止日已履约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 1 个,
并提供相应合同资料。
3.4 人员要求:指定人员负责采购交付工作,人员必须是本公司职工,需提供劳动
合同或社保证明。
3.5 信誉要求:
(1)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谈判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2)2021 年 1 月 1 日至谈判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
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格式 8(五));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谈判截止日)生产
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
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采购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
国家、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承诺函,格
式自拟)。
3.6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谈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谈判);
(2)供应商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供应商谈判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
单(惩戒期内);
(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 8 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
积分达到 9 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 10 分时,暂停失信行
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 10 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
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7 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9 月 3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联系项目负责人购买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潜在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
书(盖章扫描版和 excel 电子版均需提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1)和《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
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回执发送至本章第 8 条联系人电子邮箱(并与联
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2 谈判采购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按本公告第 8 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
买谈判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的方式
发售。请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谈判文件售后
不退,应自负其责。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