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林业局广丰分局关于举行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郑村对门山采石场非法毁坏林地案听证的公告
上饶市林业局广丰分局关于举行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郑村对门山采石场非法毁坏林地案听证的公告
根据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郑村对门山采石场就其非法毁坏林地案一案提出的听证申请,依据《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就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郑村对门山采石场非法毁坏林地案举行听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4日15时00分在区林业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二、参会人员:
1、听证会由林业局人事法规股长王冠华主持、听证员由毛飞云担任、听证会书记员由林业局潘是宏同志担任。
2、听证申请人: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郑村对门山采石场;
3、办案人员:顾晓伟、吴显锋;
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参加听证会的相关人员。
三、会议注意事项:
1.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在听证举行前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及权限。参加听证时应携带身份证明材料;
2.当事人若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
3.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又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听证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终止听证;
4.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主持人等人员回避的,应当于举行听证会3日前提出,并说明理由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冠华联系
电话:079*****576
上饶市林业局广丰分局
2024年8月27日
标签: 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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