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晓龙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学期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准入遴选公告
会昌县晓龙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学期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准入遴选公告
会昌县晓龙中心幼儿园
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准入遴选公告
为保证幼儿膳食质量,规范幼儿园食堂管理,进一步规范会昌县晓龙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更好地优化采购成本,保证食材安全达标,确保全体师幼饮食健康与安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2024年秋学期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要求的商家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二、遴选组织
三、竞选供货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近三年或商行开办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供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食品经营项目范围必须包含竞标的采购项目)。
(1)投标人应是坐落在会昌县范围内的超市、配送中心等,具有实体化经营场所、设施、业绩、商品,并销售此次招标的商品类别。
(2)投标人需有不少于1辆自有车辆保障采购人的货物运输,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现自有运输车辆的有效《机动车行驶证》,并在可得分车辆行驶证扫描件上注明车辆名称,《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为“投标人名称”(投标企业的法人名字,或法人配偶的名字),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标处理。
(3)安全检测设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现自有“农药残留检测仪”,且承诺如获入围,将以上安全检测设备投入本项目,提供安全检测设备有效的“购置发票”和承诺书,“购置发票”的购置人必须为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企业的法人名字,或法人配偶的名字),其他不予认定;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标处理。(需现场查看专职或兼职检测人员操作设备的熟练程度)
(4)投标人每次配送人员需提供至少2人,投标文件中提供2名配送人员的公司聘用合同及有效的健康合格证进行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标处理。
(5)如获入围资格,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全部师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正常教学期间,在园内就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依法应由投保人承担赔偿责任),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未提供承诺函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标处理。
(6) 如获入围资格,采购人将每月组织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厨房工作人员对供货商满意度进行评分,如未达到80分(百分制),则从当月报账金额中扣除500元;未达到70分(百分制),则从当月报账金额中扣除1000元,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如连续3次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采购人则有权无偿终止合同。
(7)如获入围资格,在日常供货中出现送货迟到、频繁换货、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无依据改价(改价依据须当天提供)、未随货提供中标时承诺的相关检测报告(食用油品质、重金属、食品添加剂、黄曲霉素、肉类水份、兽药残留等)等情况,采购人将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每收到3次书面整改通知书,则从当月报账金额中扣除1000元,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8)配送要求:在上课期间,于每天上午7:50前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迟到一次(不超过半小时)罚款100元,如影响幼儿园正常供餐罚款1000元。迟到超过5次则取消供货资格,由综合得分第二的供货商接替供货。
四、报名、报价时间和方式
(二)报名所需材料:
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坐落在会昌县范围内实体化经营场所相关材料、现自有运输车辆相关材料、安全检测设备相关材料、配送员工健康证材料、投标人资格中相关的承诺书。
(三)报名所需材料:
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17:30前,将以上材料统一装好,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交会昌县晓龙中心幼儿园。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材料不齐全者均视为放弃参选资格。(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四)联系电话:
邹老师:151*****125
曾老师:182*****818
五、遴选时间和地点
遴选时间
2024年8月29日下午3:30
遴选地点
会昌县晓龙中心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遴选小组
膳食委员会主任、膳食委员会成员、幼儿园园长、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教师代表。
遴选方式
按评分标准打分,每类综合得分最高的供货商为中标商家,如因商家原因自动退出或者违反合同被取消供货资格,则由综合得分第二的商家取得供货资格,以此类推。
定价原则
成立询价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有教工代表和家长代表参与),人员实行轮换制。
(一)动态调整定价
严格执行“动态调整定价”的原则。食堂食材、水果、其他点心定价实行动态调整(水果生鲜类每两周至少询价一次,其他品类每月至少询价一次),并建立完整的台账备查。对价格波动较大的生鲜、蔬菜、水果类的食材,供货当日的售价发生了较大变化,学校及时派出人员重新做好市场二次询价工作,与供货方达成共识后再填写供货单、验收单。同时保存好第二次询价的相关资料。
(二)询价基准
询价的超市(或卖场)可1-2家(或同一超市的两个门店也可),但应以超市的零售价并结合市场价为价格参照,对学校询价结果有争议时,供货方要及时与学校协商,形成共识后再定价。
询价、定价期间,除严格执行“动态调整定价”的原则外,同时也要注意坚持合作共赢的原则,“特价”“促销价”“活动价”类的食材食品不宜列入“动态调整定价”的范围内。
(三)验收要求
由采购人按规定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保留书面凭证。
(四)付款方式
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给量,结算价格按询价价格的中标折后的实际价格开取正式发票(按要求附采购验收单)进行结算。一个月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甲方于次月30日之前将上月有双方认可签字的物品验收清单合计总额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通过银行转账至乙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以银行拨付为准,如因财政方面延误与幼儿园无关)。
注意事项
1.为做到公平公正,幼儿园先对商家提供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方可参与遴选。对符合要求的对象,幼儿园的食品采购遴选工作小组进行遴选。
2.遴选者的确定:在能履行上述服务承诺的前提下,按市场价下浮率最大者中标。
3.如果投标方让利系数相同时,招标工作小组在确定中标者时,将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报价,服务态度和质量等。
4.中标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幼儿园签订供货合同。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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