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24)建字第089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新区马场产业新城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 关于贵安新区马场产业新城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贵安经函〔2024〕15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平坝区马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安新区马场镇。 2.2 建设规模:项目内容包括外立面修补、修复等改造工程。涉及
*****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734.91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605万元。 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施工招标范围: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采购、竣工交付、工程保修等必须或附带完成的工作。 2.6 质量标准:设计: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与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联合体整体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监督部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楼7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顺市平坝区马场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逸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凡 | 联系人: | 张孝坤 |
电话: | | 电话: | |
安顺市平坝区马场镇人民政府
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