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公司高陵站、中卫站、呼和浩特站智能示范站建设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西北公司高陵站、中卫站、呼和浩特站智能示范站建设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西北公司高陵站、中卫站、呼和浩特站智能示范站建设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TC2406DQ3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开展高陵站、中卫站、呼和浩特站智能示范站建设,在数据采集、自动控制、安全保护、设备诊断及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改造,达到“ 无人值守、无人巡检、智能消防、智慧安防”效果,实现智能站场运行管理要求,具备少人站、无人站运行能力
标段编号:1
文件发售金额(元):*****
标段内容:本次项目为高陵站“智能站”建设,包括在站场的运行管理模式上,根据初步设计方案实现智能站所依托的监控及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站场工艺、自控、通信、供配电等专业各个配套系统和设备的适应性改造,并根据设计方案搭建智能站综合应用平台,满足站场对站内及所辖无人站、阀室及管道的区域化管理需求。 根据《西北公司招标管理细则(试行)》规定,本项目为必须招标项目,招标范围为本项目除甲供物资外的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建设施工部分、功能实现及调试内容等设计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1.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 3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CMMI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mmiinstitute.com/pars/?StateId=d54c66f6-1b55-4aab-bd97-f5c25bd5cb1d)。 1.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度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1.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内(2019 年 1 月 1日至今)至少有1项金额不低于 300 万的油气管道、电力、厂矿等智能化建设类似业绩。(注:智能化类似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孪生、智能视频巡检、视频融合、智能工地、智能预警、作业智能管理、智能消防等相关智能化、数字化系统建设类似项目)。 1.4.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1.4.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与业绩证明材料对应的任一结算发票扫描件及自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已移出的按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已移出的按未列入执行)。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已移出的按未列入执行)。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 (5)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6)没有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4)中涉及的网站内容进行查验。 1.6人员要求 本项目每个标段需组成不少于10人的团队,包含项目经理1名、软件负责人1名。项目经理、软件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且为不可替换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1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PMP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项目管理师PMP需提供扫描件、官方网址查询截图,并本人签名,查询网址http://certification.pmi.org/registry.aspx 一级建造师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以上的油气管道、电力、厂矿等智能化建设类似业绩。 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①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②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③项目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承包方签字。 并提供与业绩证明材料对应的任一结算发票扫描件及自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其他要求 1.8.1服务承诺:投标人为本项目采购的所有乙供相关硬件提供2年质保服务、软件提供3年免费升级维护服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明确违约责任,未提供视为不满足) 1.8.2涉及签约主体不同:依据西北公司与西气东输、北方管道签订的《资产划转与经营管理协议之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西北公司作为受托方实施招标,作为招标人,但投资主体和签约主体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和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输油气分公司。因此,本项目标段一甘陕分公司2024年高陵站智能站建设项目、标段二银川输气分公司2024年智能站场改造项目签约主体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标段三呼和浩特作业区智能站场建设项目签约主体为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输油气分公司。 1.8.3设计单位不得参与其所设计智能站项目投标。 1.8.4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联系人:程艳
联系电话:187*****052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商旭
联系电话:183*****678
电子邮箱:shangxu@cnt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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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中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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