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筱埕镇蛤沙村乡村振兴蛤沙滨海旅游配套设施及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连江县筱埕镇蛤沙村乡村振兴蛤沙滨海旅游配套设施及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闽弘招【2024】第01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筱埕镇蛤沙村乡村振兴蛤沙滨海旅游配套设施及停车场建设工程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筱埕镇蛤沙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连江县筱埕镇蛤沙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筱埕镇蛤沙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连江县筱埕镇蛤沙村乡村振兴蛤沙滨海旅游配套设施及停车场建设工程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 <300万元的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8月29日至 2024年9月4日(周末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岭下路37号三木家天下A区7号楼4层或连江县永得利商业广场9号楼1017室)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9月11日上午10时00分00秒,地址: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资料收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且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缴存年度保证金,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纸质银行保函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zlj.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筱埕镇蛤沙村民委员会
地址: 连江县筱埕镇蛤沙村民委员会
电话:136*****105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岭下路37号三木家天下A区7号楼408
电话:0591-********
联系人:小林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筱埕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筱埕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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