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浑善达克沙地莝草山综合治理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克什克腾旗浑善达克沙地莝草山综合治理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浑善达克沙地莝草山综合治理项目车辆租赁服务【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304*****2067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浑善达克沙地莝草山综合治理项目监理车辆租赁等相关服务,租赁数量为3辆,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提供性能良好、车况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证件齐全、2019年以后登记上牌的2.0排量以上的四驱越野型车辆,公里数在6万公里以内。如因供应商车辆手续不全导致车辆使用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或物权有经济纠纷等情况,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如因此耽误采购人使用车辆,每延误一日,供应商应按车辆日租金2倍的金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2)车辆在租赁过程中,供应商对所租赁车辆购买全额商业保险和不低于200万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或车辆被盗、自燃等一切导致车辆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3)本次用车为野外用车,道路两旁灌木、碎石等对租赁车辆会有剐蹭,一切车辆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为沙地治理工程,施工场地会没有道路通达,驾驶员不能因为没有道路或路况不好而拒绝行驶,驾驶员必须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进行驾驶并到达施工现场。供应商需有救援保障车辆,并保证由于车辆原因当天给予更换其它车辆。 (5)本项目施工场地在克什克腾旗旅游风景区附近,驾驶员及车辆必须与监理人员同吃同住在旅游风景区,费用自理。 (6)供应商不能因为频繁出现剐蹭、陷车需要救援、旅游景区费用偏高等原因拒绝或延迟提供车辆,否则采购方另租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按时交纳各项规费,性能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保证租赁车辆安全性、可靠性,保证采购人正常用车。 (8)竞价结束后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到现场进行评判,如不符合公告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顺延第二名或重新组织采购。 (9)供应商需具有清障车、救援车和物流托运车辆。 (10)租赁车辆采购最高限价包括租车裸车价、油脂、驾驶员工资、过路过桥费、维修保养等费用。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4年8月28日16:00至2024年9月2日16: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单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5000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单价报价*租赁车辆数*预计服务天数(按合同签订日期次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计算)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根据服务天数据实结算(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2、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标签: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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