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西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筒仓钢板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公告
陕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西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筒仓钢板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西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筒仓钢板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2024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陕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陕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西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品堆存筒仓库。筒仓设置4座,分别储存4种产品,2座直径30m,周转量*****t;2座直径20m,周转*****t。 本次招标范围为4座筒仓的钢板库的建筑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4座筒仓的钢板直筒、库顶、竖向加强筋、横向加强筋、库体旋转楼梯、库顶爬梯、筒仓壁上部围栏、每个库的进人孔及观察孔等。库体由分层的中厚钢板围成直筒,坐于环形砼墙上,筒仓直筒段型钢加强、支撑桁架立柱;库顶钢桁架+钢板组成。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以上工程范围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建安内容,满足生产线联调联试以及发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属地相关职能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同时具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相近技术能力或设备生产能力;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6)需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财务要求: (1)承诺提供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 及以上银行。 3.3 业绩要求:钢板仓业绩要求: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直径不低于15米的矿山筒仓钢板库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主要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合同金额、日期的,除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及1.4.4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人员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工程专业及等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其他: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包括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5.2 项目技术负责人: (1)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5.3 安全负责人: (1)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6 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8-29 00:00至2024-09-03 23:59。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09-04 16:30。招标人将于2024-09-06 23:59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9-10 0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3.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2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3不要求递交样品等。 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如要递交样品等,因投标人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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