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手术治疗设备类招标公告

非手术治疗设备类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非手术治疗设备类

二、项目编号:2024-JQ44-W1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参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预算金额(万元)

交货时间

实施地点

验收标准

1

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 (干扰电治疗仪)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1

9.5

9.5

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3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设备到货后现场安装调试使用,对照技术参数要求逐项验收。

2

多波段光谱治疗仪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1

9.5

9.5

3

中药熏蒸机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1

7.6

7.6

4

超声清创机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1

7.5

7.5

5

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1

7

7

6

医用控温仪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1

6

6

7

牙周治疗仪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1

3

3

8

背心式全胸震荡排痰机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2

2

4

合计

54.1万元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总报价与各单独设备报价均不得超过给定预算金额。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54.1万元;

3.最高限价:54.1万元;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产品具备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九)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09月0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tzjc2010@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4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 年 09月24日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

(三)提交样品数量:/。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二)踏勘地点:/。

(三)联系人:/。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王先生

办公电话:0451-********

移动电话:187*****072131*****805

传真:0451-********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曾女士

办公电话:0452-*******

采购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

,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齐齐哈尔市,哈尔滨,齐齐哈尔,0451-,04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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