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服务的公示
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服务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0〕1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以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单位进行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工作,现将本次购买服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购买服务项目名称: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服务。
二、购买服务内容:项目完工后,针对项目各标段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对项目工程建设的数量和质量全面复查核实,并编制工程复核报告。其中工程建设数量的复核工作为对各施工标段提供的竣工结算材料,编制《工程量初步对比表》,分析规划设计资料、变更资料及竣工图工程量之间的差异,通过滚轮测距仪、卷尺等实地复核完成工程量(如道路、沟渠等线状工程长度); 工程质量的复核为以查看单项工程的外观质量,结合工程中间验收资料(隐蔽工程应根据三方签证、质量检测资料、质量评定资料等),对于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价,确认其是否满足指标要求。复核完成后,开展初步验收工作,根据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对各标段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复核等参建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进各参建单位的资料整改情况,直至所有参建单位验收资料达到验收标准;选定会议召开场所、邀请技术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参会、组织查看现场、负责会议的餐饮、资料整理费、印刷费等,会后编制竣工验收会议报告;根据市级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资料整改,直至通过市级竣工验收。
三、购买服务主体: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预算:预算经费36.27万元
五、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且同时具备法定测绘(丙级及以上)及工程计量认证资格,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
(三)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四)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业绩。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购买方式:询价。
七、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
八、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
联系人:方正,联系电话:0777—*******。
附件:1.询价函
2.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
步验收服务询价采购报价单
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询价 函
为做好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工作,就该项工作服务费进行询价,遴选服务单位,择优选择有资质的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2.5万亩,其中新建1.5万亩,改造1万亩,共实施6个项目,施工合同总价3459.23万元,其中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大番坡镇、东场镇)施工合同总价804.62万元,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黄屋屯镇)施工合同总价547.77万元,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那思镇)施工合同总价528.80万元,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犀牛脚镇、东场镇)施工合同总价524.97万元,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久隆镇)施工合同总价552.78万元,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康熙岭镇)施工合同总价500.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地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二、工作要求
项目完工后,针对项目各标段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对项目工程建设的数量和质量全面复查核实,并编制工程复核报告。其中工程建设数量的复核工作为对各施工标段提供的竣工结算材料,编制《工程量初步对比表》,分析规划设计资料、变更资料及竣工图工程量之间的差异,通过滚轮测距仪、卷尺等实地复核完成工程量(如道路、沟渠等线状工程长度); 工程质量的复核为以查看单项工程的外观质量,结合工程中间验收资料(隐蔽工程应根据三方签证、质量检测资料、质量评定资料等),对于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价,确认其是否满足指标要求。复核完成后,开展初步验收工作,根据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对各标段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复核等参建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进各参建单位的资料整改情况,直至所有参建单位验收资料达到验收标准;选定会议召开场所、邀请技术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参会、组织查看现场、负责会议的餐饮、资料整理费、印刷费等,会后编制竣工验收会议报告;根据市级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资料整改,直至通过市级竣工验收。
三、询价内容
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服务
四、相关要求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且同时具备法定测绘(丙级及以上)及工程计量认证资格,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
2、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报价单(加盖公章)。
五、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提交报价材料(密封)一份,并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农发中心(地点:钦南区梅园路凤岭七巷63号402;联系电话:0777-*******;联系人:方正)。我局将综合考虑,在满足要求、服务质量相等下,以合理低价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六、报价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本局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2
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
核和初步验收服务询价采购报价单
项目 | 服务要求 | 单价 | 金额 |
2023年钦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服务 | 项目完工后,针对项目各标段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对项目工程建设的数量和质量全面复查核实,并编制工程复核报告。其中工程建设数量的复核工作为对各施工标段提供的竣工结算材料,编制《工程量初步对比表》,分析规划设计资料、变更资料及竣工图工程量之间的差异,通过滚轮测距仪、卷尺等实地复核完成工程量(如道路、沟渠等线状工程长度); 工程质量的复核为以查看单项工程的外观质量,结合工程中间验收资料(隐蔽工程应根据三方签证、质量检测资料、质量评定资料等),对于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价,确认其是否满足指标要求。复核完成后,开展初步验收工作,根据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对各标段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复核等参建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进各参建单位的资料整改情况,直至所有参建单位验收资料达到验收标准;选定会议召开场所、邀请技术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参会、组织查看现场、负责会议的餐饮、资料整理费、印刷费等,会后编制竣工验收会议报告;根据市级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资料整改,直至通过市级竣工验收。 | ||
报价合计(小写):元报价合计(大):圆 |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单位负责人签名:
报价单位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联系地址:
标签: 钦南区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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