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闲置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关于注销闲置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调查认定并报莒南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山东硕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大店镇将军山前村的2宗闲置土地,现公告如下:

山东硕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位于大店镇将军山前村的地块,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B*****,不动产权证号:鲁(2020)莒南县不动产权第*******号;于2021年7月9日以集体土地入市的方式取得位于大店镇将军山前村的地块,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莒南集体-2021-032,不动产权证号:鲁(2021)莒南县不动产权第*******号。

因以上两宗地未按规定进行开发建设,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规定的闲置土地条件,我局已于2024年7月30日下达了《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莒南自然资利用发〔2024〕1号)。山东硕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自该决定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到我局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未履行相关义务,现依法公告注销土地登记事项,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公告鲁(2020)莒南县不动产权第*******号、鲁(2021)莒南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期15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30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止),公告期内有异议的,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8日

标签: 土地建设 使用权 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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