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态绿地项目灯具采购招标书
单位名称: 河北建设集团第三分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心城区生态绿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物资类别:灯具
二、招标物资及具体要求
1、招标内容:灯具
2、质量要求
2.1灯具质量水平应遵循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和“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当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2.2样品提供要求:不需要提供样品
- 交货地点新疆新星市Z502与文汇路交叉口东南约150米
- 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5、支付方式:电汇、转账、银行供应链融资、商承、银承。
6、支付时间:货物送达现场验收合格后并开具相应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90个工作日结清该批次货款。
7、报价要求:
7.1 含13%增值税,,含运费
8、厂家要求: 无 。
9、收货联系人及电话: 许晓超 137*****949 。
10、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11、答疑、澄清、变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在云采网对招标文件提出相关疑问。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做出澄清或修改,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2、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
四、参与投标人
须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供应商名录》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入围《集采供应商名录》;
2、经销商的企业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有合法有效的水泵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4年08月30日11 时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24年08月30日11 时00 分
3、开标时间:24年08月30日13 时00 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采用云采平台开标。请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云采平台进行报价。
哈密绿地项目材料采购明细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庭院灯 | 高4m、功率50w | 台 | 85 |
2 | 景观灯 | 高3m、功率40w | 台 | 74 |
3 | 草坪灯 | 高60CM,功率10W | 台 | 17 |
4 | 地插照树灯 | 高度0.2m 功率6w | 台 | 183 |
5 | 地埋灯 | 6w地埋暗装 光源LED | 台 | 60 |
6 | LED灯带 | 5050芯片 1x1.44w 光源LED RGB | 米 | 450 |
7 | 照明配电箱 | 800*2000*800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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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 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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