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中心城区城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中心城区城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实施
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要求,市国动办发挥以战领规、以规领建作用,积极推进《泰安市(中心城区)城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经专家评审和各级审查,2024年8月26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规划》实施。
《规划》充分考虑当前国际形势,创新谋划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后人民防空发展思路,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引,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城市人民防空方案等有关要求,构建组织指挥、人员防护、目标防护、专业力量和支撑保障为一体的综合防护体系。
与以往相比,《规划》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科学确立基于威胁环境和防护资源匹配的分类分级防护片区规划体系,使中心城区防护重点突出、层次分明。二是突出备战强防,首次提出了“目标防护与城市人员防护并重”原则,强调目标防护过程中,专业力量综合配置和“全员防护”的新理念,为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开拓新路径。三是优化防空专业队工程规划布局设置,使战时应用更加灵活有效。四是对早期人防工程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构建起人防工程“建、管、用、维、退”一体化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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