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府南园南区隔声砂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聚龙府南园南区隔声砂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聚龙府南园南区隔声砂浆采购项目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审[2020]336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隔声砂浆)的采购、包装、运输、下力、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及其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采购清单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 项目规模:聚龙府南园南区(13#、15#、22#、24#、27#、28#)需采购约4500M3隔声砂浆,本招标项目造价约247.50万元。
2.3 项目地点:射阳县聚龙府(南园)小区内。
2.4 最高投标限价:247.50万元(即550元/m3)。
2.5 工 期:暂定90日历天,满足项目部需求。
2.6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随机抽检,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符合验收标准、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 9 日 9 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18.92.184.170:8191/BidOpening)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218.92.184.170:8191/
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32号
联 系 人:姜陈陈
电 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大楼5楼东侧
联系人:吴青华
电 话:159*****631
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 无第二章6.5条及第三章3.2.3项所列情形之一 | ||
…… | ……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2 | 详细 评审 | 单价遗漏 | / |
付款条件 | / | ||
…… | …… | ||
按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按照由低至高的次序(不低于成本)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价格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 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4)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6)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0)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3 详细评审
项目合理平均价的确定方式:
当经开标和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5家时,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合理平均价,当经开、清标和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不足5家时,全数进入计算项目合理平均价。
项目合理平均价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低于成本判断
投标报价不低于项目合理平均价的 80 %。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由低至高的次序(不低于成本)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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