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中学教学实验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五中学教学实验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北县第五中学教学实验楼工程 已由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浦发改字【2016】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浦北县第五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浦北县第五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5 层建筑,建筑面积约为2001.5㎡,框架结构
合同估算价: 约295万
要求工期: 200 日历天,定额工期 240 日历天【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标段划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原则上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报名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备注: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等级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原则上按近三年】,类似工程指: 无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5 日至 2016 年 9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和对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刷卡验证通过,在 浦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出示诚信刷卡表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钦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卡查询回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87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
浦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浦北县第五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北县第五中学 地 址:钦州市新华路287号二楼(钦州分公司)
邮 编: 535300 邮 编: 535300
联 系 人: 庞福 联 系 人: 滕丽华
电 话: 139*****628 电 话: ****-*******
2016 年 9 月 5 日
标签: 教学实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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