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米、面、油、大肉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平利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米、面、油、大肉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利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米、面、油、大肉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平利县-2024-0726.2B1

项目名称:平利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米、面、油、大肉等)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12,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肉等)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12,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12,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畜禽肉 平利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肉等)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612,400.00 2,612,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肉等)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肉等)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9)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或承诺(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会议室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 市平利县城关镇大什字50号

联系方式:135*****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旅游商业广场二号楼1905室

联系方式:157*****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157*****772

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米、面、油 学校食堂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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