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超市及家属区副食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某部超市及家属区副食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某部超市及家属区副食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2024-JY05-F1027)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超市及家属区副食供应点

二、项目编号:2024-JY05-F102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01

某部超市及家属区副食供应服务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北京,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项目服务期限暂定12个月,期满后视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原则上续签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1年)。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商投资企业(或港澳台投资企业)且投标人的投资者及所有上级投资者(穿透到最终)中不得有任何外商投资者(或港澳台投资者),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身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生鲜、冷藏、冷冻食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及实体店营业证明资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商投资企业(或港澳台投资企业)且投标人的投资者及所有上级投资者(穿透到最终)中不得有任何外商投资者(或港澳台投资者),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身份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生鲜、冷藏、冷冻食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实体店营业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门店照片、实体店经营承诺等)。

  • 申领方式

1.本(脱密)项目采取网上发送方式。

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项下下载《申领信息表》并填写完成后发送至********@qq.com(注: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外环西路26号院17号楼(一层大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如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前来,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代表前来,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经理、卓经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86*****991

传 真:0991-*******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何助理

办公电话:010-********

,北京市,丰台区,0991-

标签: 及家属区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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