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中和镇桄榔庵遗址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中和镇桄榔庵遗址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中和镇桄榔庵遗址环境提升 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单位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和镇桄榔庵遗址环境提升工程

2.项目地点:儋州市中和镇

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茅草屋、牛栏、栈道及六角亭,整修驳岸及池底处理,种植桄榔树、竹子及周边绿化等。

4.预算金额:199.5万元

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且具备工程建筑施工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具备建筑或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含以上级)工程师职称。(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复印件)

5.公司简介(原件)

6.近二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委托合同等)(复印件)

7.报价函(密封)

五、相关事宜

1.凡有意参与者,请提交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并装订成册。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审核其原件。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9月2日17:30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市政府大楼十六楼1602室。

4.联系人:李绘冠135*****56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工程 环境 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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