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雄安新区第一批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雄安新区第一批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雄安新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河北雄安新区软科学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现研究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申报项目。
一、申报目的
“十五五”时期是推动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发挥雄安新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的导向作用,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这一要求,加快将雄安新区建设成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拟谋划研究“十五五”时期雄安新区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实施路径,旨在为新区未来五年发展谋篇布局,提出新区未来五年发展目标体系、实施路径与保障措施,为新区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新时代创新高地和创业热土提供科学指导和实践蓝图。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范围要求
系统性回顾雄安新区“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深入分析“十五五”时期雄安新区发展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研究“十五五”时期雄安新区的重大发展战略、思路和目标,提出“十五五”时期的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围绕以上研究方向开展软科学研究。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在雄安新区行政区划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2.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备健全的财务和项目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
3.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限制申报的情况;
4.满足申报指南明确的其他要求。
(三)项目组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深入了解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实际情况,具备高级职称或相当资格;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1个软科学研究项目,且同时参与在研软科学项目不得超过2项;
3.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满足申报指南明确的其他要求。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2.网上申报登录“雄安新区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s://www.xaiip.org.cn/)—惠企政策—政策申报—搜索相关通知—立即申报”。
3.9月7日前,申报单位完成申报工作。所提交的申报书需确保盖章、签字等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无遗漏,并以PDF格式上传。申报书文档的命名应遵循“申报单位+项目名称”的规范,例如:单位+“十五五”规划理论研究。
4.9月8日前,归口管理部门完成申报单位的申报资质和申报材料审核工作,择优向新区改革发展局组织推荐。
5.9月9日前,申报单位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寄至新区改革发展局。
五、联系电话
六、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材料内容须真实客观有效,如存在虚假填报等情况,项目视为无效。
2.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科研项目申报的代理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与改革发展局无关。
附件:2024年度“十五五”时期雄安新区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实施路径研究服务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2024年度“十五五”时期雄安新区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实施路径研究服务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要求
“十五五”时期是推动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发挥雄安新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的导向作用,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这一要求,加快将雄安新区建设成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拟谋划研究“十五五”时期雄安新区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实施路径,旨在为新区未来五年发展谋篇布局,提出新区未来五年发展目标体系、实施路径与保障措施,为新区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新时代创新高地和创业热土提供科学指导和实践蓝图。
该项目财政资金支持不超过190万元,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二、项目内容
(一)雄安新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与“十五五”时期发展形势分析
分析新区“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全面回顾“十四五”期间新区的发展成效,包括执行情况(经济指标完成度、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及政策执行效率)、执行经验及问题,为后续规划提供实证基础和借鉴。研判新区“十五五”时期发展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科技进步趋势、政策导向及区域竞争态势,识别新区未来五年可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二)发展目标研究
研究新区“十五五”时期重大发展战略、思路和目标。紧密结合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充分衔接上位规划要求,根据新区“十四五”实施情况与未来预判,研究新区“十五五”时期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提出经济、创新、社会、环境等领域具体发展目标、监测指标体系及指标目标。
(三)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研究
研究新区“十五五”时期的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围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城市形象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提升、城乡融合发展、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研究论证“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
三、绩效目标
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十五五”时期雄安新区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实施路径研究报告1份(5万字以上)、监测指标目标研究报告1份、10份专题研究报告(选题衔接总报告内容,符合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方向)。报告要求数据详实,所提政策建议具有建设性、操作性和可行性。项目结项成果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软科学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并完成“项目申报书”设定的其他指标。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交阶段成果,并适时组织有关工作进展及研究交流。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除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软科学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雄安新区行政区划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允许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
3.项目申报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和项目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
4.项目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限制申报的情况。
5.项目负责人应深入了解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实际情况,具备高级职称或相当资格。
6.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1个软科学研究项目,且同时参与在研软科学项目不得超过2项。
7.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8.项目预算编制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科技项目(课题)经费暂行管理办法》要求。
五、形式审查要点
以下任何一项不符合的,则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1.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符合《河北雄安新区软科学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要求;
2.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填写完整、规范,承诺书、盖章页齐全;
3.研究内容与申报指南内容相符;
4.有合作单位的,提供合作协议;
5.不存在重复、多头申报项目;
出现上述未能涵盖的特殊情况,经综合研判确定是否通过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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