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预算批复及专项设备招标公告

2016年预算批复及专项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规定,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6年预算批复及专项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WHCG2016-33)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合格及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范围:
(一)采购内容: 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6年预算批复及专项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一览表中部分内容(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包号

名称

是否进口

数量
(台/套)

1

A包

高速均质器


1


1

B包

生物显微镜(带相差)


1

2

高压灭菌锅


1

3

氟离子检测仪


2

4

高纯石墨电热板


2

5

移液器


4


1

C包

水产品药残快速分析仪


1

2

菌落计数器


1

3

超净工作台


2

4

行星式球磨机


1

5

水质检测仪


1

6

黄曲霉检测仪


1

7

往返水浴恒温振荡器


2

8

超声波清洗器


4

(二)供货及安装地点:临沧市范围内(业主方指定地点)。
(三)预算金额:A包19.00万元;B包21.9万元;C包25.9万元。
(四)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进场安装、调试、培训完毕。(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四)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两年免费质量维修保用期(单项设备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质保期后本项目的售后维修仅收取成本费用。
(五)故障响应时间:应于当日内响应并派专人到场售后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主要产品有关的内容)。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中任意一年财务报表。
(四)本次A包投标供应商非生产产家的须具有“高速均质器”生产产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时间安排:
(一)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报名时请持以下有效证件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A包投标供应商非生产产家的须提供“高速均质器”生产产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2013报名时需现场向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并领取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包分别是2000.00元(贰仟元整)。招标文件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办事处(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5栋5-1号)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08:30—09:00时(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标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四、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开始之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张 工 联系电话:159*****456

六、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5栋5-1号(临沧办事处)。
联系人:李忠琴 联系电话:088.-****************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 预算 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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