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车运送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食堂餐车运送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武胜县沿口小学校

关于食堂餐车运送服务询价公告

经县教科体局批准,现以公开报名方式,诚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参与本项目的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食堂餐车运送服务概况

(一)学校食堂位于狮子岩校区,师生餐食需从狮子岩校区配送至沿口小学本部,两校区相距大约4公里。

(二)目前约900名师生就餐。

(三)餐车运送服务期限:1年(2024年9月-2025年8月)

(四)配送服务费用:按次运输服务费标准每月进行结算,运输服务费标准含车辆维护保养、加油、保险、洗车等一切费用及人工工资。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服务要求:

(一)目前需提供的食堂运输服务的车辆1辆,箱体规格尺寸不得小于3.6*1.7*1.8米,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购置税等,应随车配备驾驶员,驾驶员有相应驾驶资格、健康证,同时准保车辆性能好,车辆必须保证在保险有征效期内等。(二)运输服务的公司提供的车辆必须具有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功能,应安装温度控制等设备;(三)要必须做到专车专用,安装装卸视频监控。(四)每天都要对车辆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五)车辆在送餐过程中必须上锁;(六)运输安全责任由运输方承担。(七)符合餐车配送服务要求的相关规定

四、成交原则

1.公告期满后,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等相同前提下,以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公告期满,如报名供应商少于3家,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3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第二次公告期满,如报名供应商仍不足3家,直接以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在1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中选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4.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 2024年9月2日16时前通过现场或邮寄等方式递交以下资料:

1.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件2);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附件3);

5.报价表(附件4,单独密封密,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且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响应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竞标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9月3上午10时

七、竞标地点:武胜县沿口小学校

八、联系人:段洋兵187*****634.

武胜县沿口小学校

2024.8.28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

附件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附件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武胜县沿口小学校:

本授权声明: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XXX月XXX日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武胜县沿口小学校: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其它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如取消投标成交资格、保证金不子退还、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采购投标等)。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公告有异议,已经在载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中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我公司承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展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处罚(处理)的情形,否则我公司本次投标、成交作无效处理。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子的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可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我公司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

十一、本项目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我公司响应的产品均满足相关必求,承诺在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3C证书复印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4

报价表

武胜县沿口小学校餐车运输服务报价表

报价单位


报价金额(小写)


报价金额(大写)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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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堂餐车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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