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件智能审核辅助系统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盐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件智能审核辅助系统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件智能审核辅助系统项目 JSZC-******-JZCG-G2024-007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8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078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件智能审核辅助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20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6万元
采购需求:
盐城市公安局案件智能审核辅助系统项目,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赋能执法监督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2024-09-18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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