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门源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7">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门源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门源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编号:永明(QH)*******】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由湟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北环{2016}153号】文件批复,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门源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招标编号:永明(QH)*******

3、建设地点:门源县;

4、建筑规模:一标段总建筑面积280平方米,主要建设公共厕所;二标段:6.00m3摆臂式垃圾车3辆、3.00m3四轮自卸垃圾车9辆;三标段:0.15m3户外垃圾桶90个、6.00m3垃圾斗54个、保洁工具45套;

5、一标段计划工期:2016年11月30日前完工;二、三标段交货期:10个日历日;

6、招标范围:一标段为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二、三标段为技术参数全部内容;

7、标段划分:三。

********9">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等级标准,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现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具有岗位证书并有缴纳养老金证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缴纳养老金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状况良好);

6、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省外投标人需提供进青备案手续;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三标段要求: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内容中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

2、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投标产品的有效授权;

3、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企业需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7、投标人参加政府招标活动近三年内(2013年到201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留存备案;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0">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9日

(每日早上9: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胜利路1号、招银大厦三楼)

3、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2">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门源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联 系 人:谢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胜利路1号、招银大厦三楼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日

标签: 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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