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宣城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宣城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宣城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网上不见面开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CG-GK-*******

项目名称:宣城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第一包:*******元;第二包:*******元)

最高限价:*******元(第一包:*******元;第二包:*******元)

采购需求:1.试点区域。宣城市广德市、旌德县、宁国市、绩溪县。2.保障对象。试点区域内常住人口和灾害发生时本区域内外来人口的人身、居民住房、家庭财产等。3.保险责任。在试点区域内发生的下列情形:(1)人身意外类: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草原火灾等10种自然灾害及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等6种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死亡。(2)财产损失类: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以及居民家庭财产(如电视机、冰箱、洗衣机、主要家具等)损毁等。(3)其他救助类:当发生责任事故或意外事件后,政府出于社会责任,必须启动救助的,经省相关部门认定后,保险人负责给付政府应急救助补偿金。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政府部门除外)追偿的权利,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保险协议签订之日开始,保险期限一年。一年保险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在省级层面政策没有变化且资金落实,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2年。

本项目接受共保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具备该项许可证的投标人授权其分公司参与项目投标,同时为安徽银保监局辖区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

(2)本项目接受共保体投标,共保体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共保体应提交共保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保体协议,共保体协议中必须明确共保体牵头方及其他各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②以共保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共保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企业另外组成共保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③共保体牵头方及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④共保体双方须同时满足上述(1)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8日17时至2024年9月18日9时(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

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开标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标段(包别)划分:2个包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6.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3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经广泛了解,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承保机构都是大型企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中小企业有质疑,可以于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提出询问或质疑。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7.投标人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8.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梅园路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99*****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邮 箱:**********@q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主任、谷工

电 话:199*****866、0563-*******

采购需求.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然灾害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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