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期暖房子热计量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6年一期暖房子热计量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ZKGSG-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一期暖房子热计量改造工程已由长公发【2016】4号、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金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招标规模:
项目名称:吉林省金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分公司2016年管网平衡及热计量改造工程(二次),约3.8万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工程规模:投资额:101.0471万元;工程地点:长春市虹桥小区;
2.2 招标范围:管网平衡及热计量改造;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20日,共计21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期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有效期内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施工能力;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2人员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期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有效期内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6[1]号及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3.7、3.8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准则,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 23日9:00分整,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金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分公司
联系人:孙永辉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587号四楼
联系人:贾琦
联系方式:1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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