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青山区大队农村微型消防站小型消防车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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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采购中心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青山区大队农村微型消防站小型消防车采购批准文件编号:〔2016〕52748号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详见采购文件。3详见采购文件。264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证明; (三)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有效); (四)投标人近五年内未有公安部通报产品不合格的情况; (五)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六)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注:供应商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和财务报表的,将取消此次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不允许参加政府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9月01日至2016年09月0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btzfcg.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9月22日 下午3:00投标地点: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开标时间: 2016年09月22日 下午3:00开标地点: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0号市民大厅A座1楼110室
邮政编码014030
联系人周帅峰、纪惠文、侯佳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青山区大队
地  址青山区110国道
邮政编码014000
联 系 人乔峤
联系电话****-*******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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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消防车 微型消防站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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