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垃圾处理项目(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巩留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垃圾处理项目(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巩留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垃圾处理项目(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巩留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垃圾处理项目,已由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巩发改基字〔2016〕84号文件核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巩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巩留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库尔德宁镇、吉尔格郎乡、东买里镇、牛场、阿尕尔森镇、提克阿热克乡、阿克吐别克镇、塔斯托别乡等乡镇场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本次招标一、二、三标段。一标段:在库尔德宁镇新建2.5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1座,在吉尔格朗乡新建2万立方米垃圾处理场2座;二标段:在东买里镇新建3.5万米立方米垃圾填埋场1座,在牛场新建2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1座,在阿尕尔森镇新建3.5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1座;三标段:在提克阿热克乡新建3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1座,在阿克吐别克镇新建0.8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1座。
2.2建设地点:各项目所在地。
2.3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 2016年10月20日开工建设,2017年7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总工期28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伊宁市边合区北京路金茂新天地B座12楼招标部。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有二维码可供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造价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检查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本项目拟派建造师在本单位半年(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近两年内企业及本项目拟派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各两个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反馈意见表)、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及进伊登记手续、州外企业须提供进伊登记手续。
(以上证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均带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请于2016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下午20:00),在伊宁市边合区北京路金茂新天地B座12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30000元、二标段40000元、三标段20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晚报》及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洪涛 联 系 人:林 丽 李 晴 晴
电 话:****-******* 电 话:189*****667 ****-*******8.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999-*******
巩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日
招标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