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有关废品回收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有关废品回收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有关废品回收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后勤管理办公室 2024-08-29

根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与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现进行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有关废品回收服务项目报名工作,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有关废品回收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1、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院区内日常产生的废纸皮、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等各类普通废旧物品进行收集、清运,服务期限为一年。

2、服务单位对本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营服务方案,提供各大类废旧物品(纸皮、塑料、金属)回收单价。

3、废品回收处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循环再利用相关规定,并可提供流向证明材料。

4、服务单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服从医院管理。严禁在医院内开展本项目内容以外的业务;严禁将第三方废品拉入医院存放,上门回收时不得将属于医院部门科室的物品带走,严禁顺手牵羊等不良行为。

5、 保持回收场所环境卫生。废物做好分类、整齐堆放;维持场地干净整洁,不得影响院容院貌。

6、重视安全工作。做好防火等安全措施,杜绝各类事故隐患。

三、项目地点:肇庆市肇庆新区砚阳路1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

四、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资格和能力承接本项目全部内容。

2、具有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还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废品回收相关必需资质,企业经营范围涵盖“再生资源回收及批发”相关范围;有ISO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资料者优先。

4、有承担同类项目业绩。

5、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拥有与其生产经营工作相配套的作业和运输车辆。

五、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还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2、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委托谈判人代表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谈判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项目人员证明材料:废品回收相关资质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有效印章,原件备查。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肇庆市肇庆新区砚阳路1号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8-*******

七、谈价时间

参加报名的单位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定后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有关废品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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