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公路局关于铜陵市分界宣传标牌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铜陵公路局关于铜陵市分界宣传标牌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铜陵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铜陵公路局申 请铜陵市分界宣传标牌租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 社会进行公示: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铜陵市分界宣传标牌租赁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160万元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庐铜高速K1141枞阳 与合肥庐江交界处,双向建设分界宣传标志牌两 座。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地址: | 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 |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采购的情形: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 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相关说明: 为确保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广告制作及使用安 全,全省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权由安徽 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下属企业安徽高速传媒 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经营。经协商,我市分界宣传 标牌由高速传媒有限公司承担建设费用,我市按广 告标牌租赁方式支付标志牌的租赁费用(租赁期为8 年,每年10万元/座)。租赁费用含前期项目策划、 方案设计、施工点位勘测、行政许可报批、标牌结 构检测、工程监理、租赁期内维护巡查安全等相关 费用。 |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达到 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 务项目需填此项,同时注 明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 位和职称): |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下属企业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用 地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权。鉴此,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 源采购。 许磊,铜陵市住建委,高级工程师 彭纯哲,铜陵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 级工程师 江虹,市公路局,安全工程师 | |
公示期限: | 从 2016 年9 月5日起至 2016 年 9月9日止 | |
采购人: 铜陵市公路局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陶建新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程灿 |
财政局: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苏胜富 |
公管局: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李丽 |
备注: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
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给表中任何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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