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监理招标公告

第二批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已由 宣城市水务局以水管[2016]2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绩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绩溪县境内家朋乡、伏岭镇,清淤整治塘坝12座;新建、拆除重建及加固碣坝39座;清淤整治渠道26条13.275 km;清淤疏浚排水沟2条0.39km,排水沟边坡护砌0.39km;清淤整治农村河道11条3.52km;修建机耕路1.40km;新建标识牌2处。项目预算约1048万元。

2.2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2.3 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本项目监理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水利水电专业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等级,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ggzyjy.com )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9 月26日15时 0分,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绩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建设管理处,联系人:王宏海,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倩,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胡琳娜, 联系电话:****-*******

绩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建设管理处

2016 年 9月 6 日

标签: 水利设施 农田 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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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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