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货运中心丹大枢纽叉车等设备招标公告

大连货运中心丹大枢纽叉车等设备招标公告


沈阳铁路局大连货运中心丹大枢纽叉车等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SM2016-898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铁路局委托,对沈阳铁路局大连货运中心丹大枢纽叉车等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丹大枢纽(广宁寺)货运设备委托采购项目

2. 招标采购依据

1.《沈阳铁路局物资公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沈铁物资〔2012〕525号);

2.《沈阳铁路局物资招标投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沈铁物资〔2013〕21号);

3.《沈阳铁路局物资管理公开采购补充规定》(沈铁物资〔2013〕228号);

4.《关于物资公开采购的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物供〔2014〕7号);

5.《丹大枢纽(广宁寺)货运设备委托采购协议书》;

6.《大连货运中心关于丹大枢纽(广宁寺)货运设备变更的函》。

3.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丹大枢纽(广宁寺)货运设备本额。

4.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生产厂必须具备覆盖招标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供应时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设备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一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除配件外,设备主体必须是专业厂家的产品而不应是代理商自己组装的产品;

(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设备不能有知识产权纠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

(6)A01包叉车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电子扫描件,必须加盖公章;

(7)投标产品必须是市场在售且经过市场检验的成熟的定型产品;

(8)A01包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的授权文件等所有需要证明的资料;A02包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理商提供生产商的授权文件等所有需要证明的资料。

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30分(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不以包件售卖)300元,购买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包件号以报名表加盖公章为准,必须填写准确,招标代理机构将留存备查;未报名包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对于报名成功却不准备按时提交投标文件的包件,必须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并电话确认收到,否则沈阳铁路局将对投标人进行不良信用评价。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下列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银行账户信息(标书款、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均适用):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04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①标书款电汇凭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发送至邮箱syjwzzbsun@163.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确认后获得招标文件电子版。

8.递交《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9月27日上午8:00时-8:30分在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所四楼开标室(地址:沈阳站东广场对面中华路1号1912饭店(宾馆电话********912)院内,入口在昆明南街12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递交文件请走投标人通道。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被授权人应持法人委托书)参加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开标时间:

2016年9月27日上午8:30分。

本招标公告(以及其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同时在()和沈阳铁路局物资公开采购网(www.sytljwzzb.com)上发布。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

技术咨询:刘工 电话:138*****219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杨经理 联系电话:151*****391

售卖文件及标书发票获取联系人:孙经理189*****084

退保证金及服务费发票获取联系人:范经理189*****074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3号中驰国际大厦8楼823房间

开票及联系人说明:①标书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售卖标书及标书发票获取联系人仅负责售卖文件登记、标书发票取得及标书电子版发送邮件,其他有关《投标文件》递交前的一切问题均应咨询项目经理;②退保证金:根据本文件规定可以开始办理保证金退款后,供应商应先询问项目经理是否已经提报退款申请到办理人,之后方可向退保联系人咨询具体到帐时间等事宜;③服务费发票获取,服务费发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得知缴费第一时间告知项目经理,并提供以下扫描件{1、税务登记证;2、纳税人资格证明;3、开票信息【包括1.公司全称;2.开户行及账号;3.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适用);4.公司地址和联系人及电话;5.开票金额】加盖公章,此信息有误,开票后不能更换,后果自负。}。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旦开出不能更换。汇款后供应商应联系项目经理得知已经提交到办理人,方可联系服务费发票联系人询问有关情况;④其他有关项目的一切问题均应联系项目经理,如项目经理因评标未接听电话,可短信发送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咨询问题简要,项目经理将稍后回电处理。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日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代理或经销品牌(如有)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E-MAIL

包 件 号

标书款金额

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帐号、开户行

备注

我公司承诺以上包件号填写准确,未报包件提交文件无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编号:CRMSM2016-898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局大连货运中心丹大枢纽叉车等设备采购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及收货单位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

交货时间

备注

1

A01

3吨内燃叉车

CPCD30

3

交货地点:广宁寺综合物流基地货场
收货单位:沈阳铁路局大连货运中心

全部调试完毕,到达使用状态。含税交钥匙工程

2016年9月30日前

额定起重量3000Kg,载荷中心距500mm,最大起升高度≥2500mm。

2

5吨内燃叉车

CPCD50

1

额定起重量5000Kg,载荷中心距600mm,最大起升高度≥2501mm。

3

A02

6吨轮式装载机

6t/5m3

2

额定起重量6t,铲斗容积5m3,带装载机电子秤。


标签: 叉车 货运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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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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